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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的现实意义——以浙江嘉兴市为例浅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作者姓名:丁少伯
作者单位:浙江嘉兴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摘    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彰显了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心和信心,彰显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政策倾向和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彰显我国让农民得到实惠的实际行动将一步落实。

关 键 词:家庭农场  农业经营主体  嘉兴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合作社  培育  浙江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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