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清新式工商企业对政府的报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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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荫贵.论晚清新式工商企业对政府的报效[J].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4):73-8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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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荫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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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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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效”顾名思义,一般是指某些地位低的个人或集团向同一社会中地位高的个人或集团所作的贡献或贡赋。其起因,可能是地位低的一方由于获得地位高的一方给予的某些特权和照顾,从而不得不作出回报。也可能是地位高的一方利用权力和地位向低的一方要求的无偿奉献。在这里,报效可能出于自愿和主动,也可能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而成为被迫和不情愿的行动。报效在中国始于何时,已难以查考,但在晚清的这段时期,新式工商企业向清朝政府提供报效,却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对于企业来说,更发展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和被迫的、难以逃避的义务,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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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史 清代 工业企业 商业企业 清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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