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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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整顿与规范经济秩序工作,福建省工商局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办案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规定对办案有功单位的奖励设“办案有功单位”和“个案特别奖”奖项,对办案有功个人的奖励设“办案能手”奖项。办案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受奖的个人材料列入人事档案管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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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办案质量 精神奖励 个人 单位 办法 出台 福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案件查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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