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价值及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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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祝用,徐首良.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价值及特性[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5(5):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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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祝用 徐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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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特殊的价值,即让受害人得到及时、便捷的补偿。因该制度的特殊价值取向,强制三者险与任意三者险在目的、功能、性质、实施方式、责任范围、责任限额、赔偿程序、条款费率制定方式、补偿制度设置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区别,这些正是强制三者险制度的特性所在。我们必须在正确理解强制三者险制度价值及特性的基础上,完善有关立法,尽快科学地建立健全该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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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强制三者险 任意三者险 |
文章编号: | 1673-1360(2005)05-004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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