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税收政策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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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伟才.“企业年金”税收政策浅议[J].湖南地税,2007(6):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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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伟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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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在全国部分省市的大中型企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石门县有大唐发电有限公司等10多家电力、保险企业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职工缴存的年金达110万元,企业缴存的年金达806万元。但是,当前的税收政策相对企业年金的发展已严重滞后,给基层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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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税收政策 全国部分省市 企业年金制度 基层税收征管 大中型企业 保险企业 石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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