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改革中检察权的合理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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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婷.论司法改革中检察权的合理定位[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2,9(3):9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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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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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律系,广东广州,5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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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进行的以实现司法公正,保障司法独立为目标的司法改革中,检察权的合理定位属于行政权性质。检察权作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而由有关机构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追诉权。因此,司法改革中应对检察机关、检察权的内容进行调整。改革检察机关的独立建制,强化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权,实行检警一体化,将目前检察机关的其他职权交由其他机构、社会主体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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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检察权 行政权 |
Proper Location of Procuratorial Rights in Judicial Re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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