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环境保护与宪法的生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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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占美柏. WTO、环境保护与宪法的生态化[J]. 经济师, 2004, 0(1): 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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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占美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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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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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南大学博士启动基金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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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在给我国经济增长带来机遇的同时 ,也给我国生态与资源环境带来了压力 ,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中国正以其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系统承载着历史上最多的人口和最强的发展压力 ,这迫使我们不仅要关注WTO的经济效应 ,更要关注其环境效应 ;必须强化以宪法为主体的制度建设 ,确立宪法发展的生态主义趋向 ,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宪法地位 ,并通过对环境权的创设 ,在实现环境保护的同时 ,实现社会公平 ,包括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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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环境保护 宪法的生态化 |
文章编号: | 1004-4914(2004)01-061-02 |
WT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Ecologicalization of Constit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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