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参保缴费实行“子母户”统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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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义.临邑参保缴费实行“子母户”统管法[J].中国社会保障,2012(11):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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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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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临邑县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实行参保缴费“子母户”统管法。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在农村信用社设立一个收入“母户”,为12个乡镇(街道)各设1个“子户”,该处负责对“子母户”统一管理,有权将“子户”资金转入“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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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管 缴费 参保 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 统一管理 农村信用社 临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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