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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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敏.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J].价格月刊,2002(6):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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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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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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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综合课税模式,以年度收入为基础征收.为保证个人所得税的有效运行,美国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征管体系. 1.预扣制度.预扣是所得税征管中的重要制度,原则上雇员的各种收入都由雇主预扣,预扣收入占全部税款收入的七成.根据法律,预扣是收入支付者的义务,必须有效履行.如果没有预扣税款,将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罚款.至于对预扣者支付报酬,在美国是不存在的.事实上,从预扣个人所得税到上解国库,有一个时滞,雇主就可以从运作该笔税款中获得某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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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 预扣制度 信息稽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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