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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特点
引用本文:赵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特点[J].现代商业,2013(36):217-217.
作者姓名:赵杰
作者单位: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大连116021
摘    要:我国修订前的增值暂行条例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制约了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的积极性。增值税型改革的核心是由生产型增值税,其转型后,必然对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产生影响,并因此要求企业会计处理做出相应调整。

关 键 词: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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