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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咨询台
摘    要:长沙 彭朋 我与外贸局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外贸局将其所属的外贸进出口公司租赁给我经营,自主经营,亏损自负,如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后来由于我拖欠租金,外贸局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给付租金。请问:外贸进出口公司能租赁给个人经营吗?双方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关 键 词:咨询台  租赁合同  进出口公司  商界  自主经营  合同约定  解除合同  个人经营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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