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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垦部通报(57)垦人震字第38号
摘    要:本部、各直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植棉干部廖碧辉、郭兆安二同志因工作需要,经部调至广西省农垦厅工作,近据该厅人事科向我部人事宣教局报称:“这次部所介绍至我厅工作的四名干部,其中三名已分配到生产岗位去了,他们对组织所分配的工作表示满意,尤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所介绍來的植棉干部廖碧辉、郭兆安两同志,他们系由大西北来到遥远的南方,生活环境、工作等方面的变化很大,工资待遇的变化尤为显著,他们在新疆是执行十一类工資标准,并有少数民族地区津貼,廖同志每月原领109.48元,来广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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