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
引用本文:王中华,郝海波.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J].山东对外经贸,2001(10):44-49.
作者姓名:王中华  郝海波
作者单位:[1]上海海运学院 [2]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
摘    要:《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三节对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其中对93条规定了保险人行代位求偿权和条件和范围,这和《海商法》第252条的规定相似(但有差异),可以看出实体法规定,第94条,95条,96条则分别规定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诉讼主体的变更和共同诉讼以及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提交的文件,这三条从诉讼程度上对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海事诉讼属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笔者在此欲此民事诉讼法理上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一控讨。

关 键 词: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海个保险  代位求偿权  海事诉讼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