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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摘    要: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向体育事业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7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向第八裙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捐赠有关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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