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制度变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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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朝华.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制度变革[J].价格月刊,2006(4):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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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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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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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农业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标志着在中国大地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从此被彻底取消。在这种情况下,要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最根本的是要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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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农业税 制度变革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供给能力 农村经济 会议通 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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