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问题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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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哈雪英.虐待罪问题浅析[J].发展,2016(8):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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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哈雪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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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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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虐待行为的含义是行为主体对行为对象的暴力,这种暴力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实施,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会造成精神上或身体上的后果,其中行为主体包括家庭成员、未成年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及成员、托儿所教职员、幼儿园及学校的教师,行为对象包括家庭成员及非家庭成员身份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不包括学生)、未成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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