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建设探讨
引用本文:李晟.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建设探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3(24):188-190.
作者姓名:李晟
作者单位:广州商学院法学院
基金项目: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度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编号:2021WTSCX106);
摘    要:粤港澳由于天然的地理优势,在经济领域正逐渐向一体化迈进,但在此过程中,由于三地所属法系不同,易产生法律冲突,严重制约一体化进程,加快法治协同建设势在必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是指分属不同法域的粤港澳三地,在法治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在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深度协同,最终实现顺畅和谐的完美对接状态。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应以宪法和港澳基本法为基本框架,有坚实的基础与现实可行性。其协同进程应当是分阶段、渐进式实现的。可以从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几个领域入手,经过法治合作及法治调适两个阶段,最终实现法治协同的目标。

关 键 词:粤港澳大湾区  法治协同  现实基础  阶段性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