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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订草案第190条之规定浅析
作者姓名:张志杰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    要:2021年《公司法》修正案第190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损害责任,该责任的规定体现此次修法关于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责任的目的。但该规定目前细节不够清晰,比如“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何谓“重大过失”,这些名词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界定将对于法律适用产生难题。本文力求通过比较和体系解释对以上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和讨论。

关 键 词:《公司法》草案  董事  高管  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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