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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辨析
作者姓名:
蔡泽男
作者单位: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
法律主体应当具备类人的自我意志、自律性等主体性要素。人工智能的发展也许会无限的类人化,但是并不能达到复刻人类必备特质程度。盲目将其纳入法律主体范围,无疑会对整个法秩序产生“质变”影响。时下,对人工智能体的风险防范应主要致力于如何确保其未来发展的“可控性”,亦或寻求人工智能纳入法律客观范围等其他解决路径。
关 键 词:
人工智能
法律主体
自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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