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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并购法条
摘    要:1992年7月25日发布并施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了企业有权订立兼并契约,处理债务等原则性要求。这实际上授予企业的管理层处置国有产权的权利。但是该条例的规定过于空泛,缺乏可操作性。 199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部分条文界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及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但很多内容尚不完善,缺乏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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