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国发审方式改革的制度分析:一个研究框架
作者姓名:李敏才  刘峰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厦门大学会计系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计师选择与审计质量”(70772080);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重大项目“法律风险.政治关系与审计师选择”
摘    要:我国新股发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行政监管力度较弱,法律风险水平较低,而核准制并不是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发审方式改革的关键不是从核准制转变为注册制,而是完善相应的制度安排,有效地约束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包括加强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的行政监管;健全民事赔偿法律制度,提高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的法律风险;完善发行上市相关配套制度,比如提高审核透明度、完善退市制度等。

关 键 词:发审方式  行政监管  法律风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