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政对我国出口(鮰)鱼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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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志军,于伯华,钱成.美国新政对我国出口(鮰)鱼产业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检验检疫,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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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志军 于伯华 钱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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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国会于2008年年底通过了<2008年食品、环境保护和能源法案>,其中<联邦肉类检验法案修正案>(FIMA)将(鮰)鱼增加为该法案中的新品种,这也就意味着(鮰)鱼检验监管权限将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划归至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并将参照肉制品管理方案对(鮰)鱼实施监管,这一变化必将对我国出口(鮰)鱼养殖和加工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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