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打假、举报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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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泽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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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严厉打击制售假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打假行动,有效加大打假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在自治区范围内奖励举报和打假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举报奖励的奖金按举报人提供线索,直接查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罚没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罚没款的10%,按办法第五条分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各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打假有功的集团和个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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