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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租理论与资源税研究——基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视角
作者姓名:邵学峰  梁志元
作者单位:1. 吉林大学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长春130022;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长春130022;2. 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长春,13002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4JJD790037),(15JJD790012),吉林大学“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2011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4CJY012)
摘    要:绝对资源租来自于资源产品生产价格以上的加价,即来源于社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资源产品生产价格以上存在加价是因为资源的使用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外部性,要消除负的外部性必然要投入劳动,生产价格以上的加价就是为消除负外部性所付出劳动量的等价物.外部性问题应由资源所有者通过绝对资源租来解决,资源税只是为国家提供公共物品的管理劳动付费.但是,当前我国资源税在性质和含义上与资源租基本一致.资源税要实现资源租的功能,就应逐步扩大资源税的范围和征收力度,涵盖极差资源租Ⅰ以实现产权收益,涵盖极差资源租Ⅱ以实现对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付费,涵盖绝对资源租部分以解决外部性问题.

关 键 词:非再生资源  资源租  资源税  可持续发展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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