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个体私营经济贷款的法律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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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俊强,王伟,等.谨防个体私营经济贷款的法律陷阱[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2(8):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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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俊强 王伟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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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安丘市农村信用联社
(岳俊强,王伟),山东省安丘市农村信用联社(刘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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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陷阱一:法人主体资格不适格。登记注册的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性质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一是以主管单位(部门)提供场地、名称、字号、印章、执照,个人或者合伙出资兴办的个体、私营公司;二是以个人或者合伙靠贷款起家进行生产、经营,挂靠一个单位(部门)主管的个体、私营公司。这些公司,存在通过个人关系挂靠在某个单位(部门),变成了集体所有,甚至国有企业。按私营企业法规定,本应注册登记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无限民事责任,因系“挂靠”或转制成为了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有限民事责任,逃避了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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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体私营经济 贷款 法律 注册资本 信用 规章制度 审贷分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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