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 |
| |
摘 要: | 引言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8号)的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04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关于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划转更名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75号)和《关于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及水电站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20号),将原国家电力公司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划转电监会管理,
|
关 键 词: | 《电力监管条例》 安全监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电站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电力公司 安全监察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