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公证执业环境提升公证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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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虎林.改善公证执业环境提升公证公信力[J].商,2014(2):230-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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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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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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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证作为国家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具有天然的公信力。公信力是公证的灵魂,是公证取信于民的基础,是公证制度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公证作为一种预防纠纷性质的制度设计,其基本效力方式就是以公证的强大公信力凸现出来的,获得并维系这种公信力是整个公证制度得以持续运行以致良性发展的基本命题。从上述命题出发,我们不难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公证公信力只有外化为公证行为和公证书,才能被当事人所感知。而开展公证行为和制作公证书的主体就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由此可见,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能否依法正常执业是我们探讨我国公证公信力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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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证公信力 执业环境 国家司法制度 公证制度 基本命题 公证行为 公证机构 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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