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财产损失数额对道路交通肇事行为人定罪量刑之影响——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引用本文:张继林.财产损失数额对道路交通肇事行为人定罪量刑之影响——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3).
作者姓名:张继林
作者单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湖北·武汉430014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交通肇事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标准作出了规定,本文以财产损失数额对道路交通肇事行为人定罪量刑的影响为切入点,从法理、规范、实务等层面进探讨,借以评价《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

关 键 词:财产损失  交通肇事  定罪量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当代经理人(中旬刊)》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当代经理人(中旬刊)》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