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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乎
摘    要:某地的一个乡镇,近年来冒出一 批“制假专业户”,夜以继日干着制 假造劣的勾当,弄得祸水四淌,危害 八方。制假造劣,法律不容。但是, 让人奇怪的是,尽管舆论频频曝光, 该地的假冒伪劣却照样一如既往。缘 何如此?该地的“有关部门”吐露 “苦衷”:倘若制假造劣的是个别 人,他们马上就能清理掉,无奈现在 “假多势众”,拿谁是问?拿谁下 手?这叫“法不责众”。 如此高论,实在惊人。若说“制假专业户”泛滥成灾,已令人触目惊心,那么本是“守土有责”的“有关部门”,居然又弄出了一个“法不责众”的辩护理由,更是荒唐。既然是法律,就至高无上,人人都必须遵守。在法律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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