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会组织的是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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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兴元. 合会组织的是与非[J]. 银行家, 2005, 0(8): 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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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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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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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福建省福安市发生大规模标会倒会风波,涉案金额约9亿元。这一风波使人们对包括标会在内的合会组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怀疑抬头。一些政府官员干脆“果敢”地对标会等合会组织贴上“非法”的标签。其实,包括合会在内的民间借贷对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较大的建设性作用,安全性较高,违约率低,应该肯定其作用,允许其存在和发展。政府可以更多地在对合会风险提出预警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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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spute of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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