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安徽省枞阳县县委、县政府在1999年设立财政监督机构的时候,就非常明确地提出‘设立财政监督机构不是财政局内部职能的调整,要把它看成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体现了迄今为止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的:要转变职能,并从转变职能中不断推进我们的工作,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效率。这些基层工作者的思路和眼力独特,认识问题非常深刻。”在2006年5月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财政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张强副局长高度评价了安徽省枞阳县的财政监督工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以正确的工作思路为指引,枞阳县财政监督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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