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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可“联姻”
引用本文:韩志国. 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可“联姻”[J]. 资本市场, 2001, 0(10): 46-46
作者姓名:韩志国
作者单位: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
摘    要:<正>今年以来,有关私幕基金问题的讨论日渐升温,讨论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上市公司能否参与私幕基金.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在适当的法律框架下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私募基金  法律环境

Public Companies Join Hands with Private Plac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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