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家客运企业与省厅签约立下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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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先干.南京12家客运企业与省厅签约立下责任状[J].交通企业管理,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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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先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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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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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向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保障,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步、健康、有序的发展,日前,南京12家客运企业与江苏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签订责任书,立下责任状,在客运线路经营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运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班次、发班时间、站点、车型经营;2.按规定执行运价规则;3.不发生宰、甩、倒、卖客等违法经营行为;4.不采用任何不合法手段阻碍其他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5.不在城区和高速公路上站外上下客;6.不超载旅客运输;7.高速公路客运按规定实行“公司化经营”;8.及时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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