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国土资源部门应重点掌握并充分运用好的灾后重建优惠法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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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德钧.地震灾区国土资源部门应重点掌握并充分运用好的灾后重建优惠法规政策[J].国土经济,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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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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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大力支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生产,促使灾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各项建设尽快恢复和超越灾前规模水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相继迅速制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08] 2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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