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的级差地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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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权柄.试论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的级差地租问题[J].经济问题,198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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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权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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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农学院农经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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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对新条件下的级差地租问题进行分析,有助于正确认识农村的一些新的经济问题,调节集体经济内部的经济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一) 大家知道,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集体所有制农业经济中的级差地租(或称级差土地收入),是由于经营的土地条件较好或在同等条件的土地上投入更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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