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自贸协定实施新机遇推动中瑞、中冰经贸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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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受文.抓住自贸协定实施新机遇推动中瑞、中冰经贸新发展[J].中国经贸,2014(13):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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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受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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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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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7月1日,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将正式生效实施。瑞士和冰岛是欧洲重要的非欧盟国家,同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包括瑞士、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四国)的主要成员,也是我国在欧洲的重要经贸伙伴。随着上述两个自贸协定的生效实施,中国与瑞士、冰岛的双边贸易将开启零关税的新纪元,双边经贸合作将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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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边经贸合作 自贸协定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列支敦士登 欧盟国家 双边贸易 瑞士 冰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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