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免责事项是否“随车走"? |
| |
引用本文: | 陈斌,张菁菁.保险合同的免责事项是否“随车走"?[J].宁波通讯,2012(6):31-31. |
| |
作者姓名: | 陈斌 张菁菁 |
| |
作者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去年5月28日傍晚,王师傅开贷车到萧山某村送货时,不小心撞断了高压线,导致村里多户居民家中电器短路损毁。交警认定,王师傅对事故负全责。王师傅所在运输公司赔偿了各种损失6.4万余元。后运输公司要求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高压线维修费等共计2万舍元,至于其他的如短路造成的电视机、电脑损失赔偿,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认为是“间接损失”,属于免责条款里说明的内容。
|
关 键 词: | 免责条款 保险合同 损失赔偿 保险公司 运输公司 第三者责任 公司要求 保险条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