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教学运用中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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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玉玲.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教学运用中的几点建议[J].时代经贸,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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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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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商学院,江苏常州,21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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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针对国际商会新修订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教学运用中提出几点建议:首先是国际贸易术语的分类标准方面应该是按照英文字母E、F、C、D和运输方式二者的结合;其次是风险界限不再是装运港船舷,而是装运港船上;再次是贸易术语的数量由13变为11中.此外,新修订的《2010通则》再次恢复了《1990通则》买卖双方义务的分布,扩大了贸易术语的适用范围等等,得出结论:《2010通则》只是对《2000通则》的微调,不必非要以十年为一周期来修订,可以相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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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商会 国际贸易术语 船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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