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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的“概念界定法”
引用本文:翟新生,刘凌霞,王瑞云.资产减值的“概念界定法”[J].新智慧,2005(27).
作者姓名:翟新生  刘凌霞  王瑞云
作者单位:[1]河南财经学院 [2]教授
摘    要: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也使许多国家进一步认识到高估资产问题的严重性,制定有关“资产质量会计信息”的会计准则势在必行。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 SC)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为了使资产的相关会计信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中期末,对每项资产都要进行重新估价,以便将历史成本调整为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一、“资产减值准备”的困惑决策有用论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执行资产减值制度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1.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会计风险增加。有些企业认为是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系不大,也有企业惧怕会计工作复杂化,从而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发生严重的资产贬值仍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则会导致企业税负加重,会计风险增加,既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也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2.象征性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或追随潮流,就象征性地计提资产减值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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