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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帐外帐”从何而来
作者姓名:付冬
作者单位:咸宁市审计局
摘    要:一、假借企业之名放贷设置帐外帐。即以企业名义借贷立据,占用信贷规模,转移资金存入帐外帐。若干年后,贷款作为呆帐逐渐以呆帐准备金核销。这类贷款的特点:一是支出贷款时直接支取现金或由企业出面支取现金;二是不计息,计息表中的贷款余额不含此贷款。二、截留贷款利息收入设置帐外帐。截留的贷款利息收入有三种:一是将某笔贷款或某单位的贷款利息收取后直接存进帐外帐,这类贷款单位一般是贷款规模较小的单位,不易被检查监督人员所重视、发现;二是将超期贷款的加罚息收入转入帐外帐;三是将擅自提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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