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别监管政策有效性的事前标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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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旭光 范红岗 闫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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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北京,100029 2.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北京,100872 3. 中国证监会,北京,10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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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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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把委托—代理理论应用于证券监管的研究中,试图提出判别一个监管政策的好坏的事前标准。为给出这一标准,本文提出了激励相容度的概念——激励相容度越高则监管政策就越有效。本文的分析表明:在我国证券监管中,要制定一个有效的监管政策,首先要改变目前我国监管政策中对券商和上市公司行动的不合理惩罚和激励制度,并且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投资者行为的惩罚力度,以杜绝内幕交易;建立有助于促进券商和上市公司选择有利于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市场的长远发展的行动机制,以不断减少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投机行为。其次,本文还分析了减少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信息不对称和加强监管力度对提高我国证券监管政策有效性的意义。但应该指出的是,由于本文模型所需信息搜集的困难,所以给出的模型仍然属于一个探索性的理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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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委托—代理 激励相容 证券监管 政策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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