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让无偿划转股权账务处理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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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延海.关于受让无偿划转股权账务处理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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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延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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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郸发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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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地方政府调整产业布局的政策,甲企业(国有独资)依据市国资委无偿划转产权的决定,受让了乙企业(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C企业的全部股权,并且C企业也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将其股东由乙企业变更为甲企业.甲、乙企业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国有企业,C企业经审计、评估的划转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0万元,资不抵债.甲企业财务部门收到无偿受让C企业全部股权的有关文件后,准备进行账务处理,却发现此项无偿划转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一是此项股权划转是无偿的(甲企业未支付对价);二是被划转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既然甲企业无偿受让股权的业务事项实际已经发生,那么甲企业就应该在财务上对此业务事项予以确认、计量和披露.那么甲企业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笔者对此提出如下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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