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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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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2年3月14日,《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12月30日公布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进出口食品安全是国家质检总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各口岸通过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和后续市场的监管,加大了对进口食品风险的防范,如日本“雪印”乳品事件,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暂停接受该产品的进口报验。并对已进口的产品加强检查。对从美国进口的不合格土豆泥做出的退货处理。对西班牙橄榄油发出暂停进口、停止销售的处理。同时还查出了大量食品掺假问题和假冒进口食品问题,并做出了没收和销毁的处理决定。另外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肃打击逃漏检、违法现象,严格控制水货泛滥现象的发生。针对当前国外疫情疫病发生和流行状况。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发布了对疯牛病、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等国外动植物疫情的进境禁令。有效防止疫病传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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