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能源补贴细则利好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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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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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用汽车新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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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公布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据江苏省经信委介绍,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按照1:1给予补贴,江苏省省级财政补贴是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40%支付,剩下60%由各推广城市财政安排。以一辆纯电动客车为例,购车成本比普通客车只多出10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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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能源汽车 财政补贴 电动客车 江苏省 建设费用 补贴标准 财政厅 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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