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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要以法律手段作保障
引用本文:刘俊娥,张玉英.发展循环经济要以法律手段作保障[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5(3):145-147.
作者姓名:刘俊娥  张玉英
作者单位: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法政系,河北,沧州,061000;沧州广播电视大学,河北,沧州,061000
摘    要: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和环境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在实践中必须有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障和引导。为保障和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制定一部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文章认为,在立法过程中,应该注意九个方面的问题。

关 键 词:资源节约  循环经济  法律保障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3-0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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