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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意义
作者姓名:高富平 王俊峰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新增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初步确立了“有限责任合伙”制度。这种制度的确立将对我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特殊的普通合伙的法律机理进行分析,结合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面临的一些困境,指出该组织形式对专业服务机构的特殊价值。

关 键 词: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 房地产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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