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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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光卫.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创新[J].中国房地产,2007(1):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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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光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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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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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发现,大部分被拆迁户普遍认为:房屋拆迁是被动进行的,应该实行拆一还一,不付差价;或者得到的补偿款能够购置与被拆迁房屋相同地段、相同类型、相同面积的房子。这些观点表面上看是要求被拆迁的“旧”房与安置的“新”房等值,实质上是对提高现行拆迁补偿标准的期盼。毋庸置疑,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敏感话题,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也是解决目静‘拆迁难”的关键所在。本文从房屋拆迁“以旧换新”被拆迁人该不该支付差价切题,试图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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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拆迁管理 拆迁补偿 城市房屋 标准 差价 换新 创新 拆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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