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广西当局的实业政策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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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宏军,蒋勇军.清末"新政"时期广西当局的实业政策与措施[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4(1):15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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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宏军 蒋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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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541001;广西师范大学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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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01年至1911年清政府宣布推行“新政”,提出了包括发展实业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广西当局积极响应,大力倡行,通过设立实业机构,调整实业政策,兴办实业教育,招徕外资等措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了广西实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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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新政 广西当局 实业政策 |
文章编号: | 1672-2728(2006)01-0158-03 |
收稿时间: | 2005-11-20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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