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我国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逐渐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度。同时对负责IPO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制在西方经过长期的发展,变得逐渐成熟,但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中,注册制是否能够与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相结合,这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而伴随着改革的方向这一改革趋势势必会给我国负责IPO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带来更多的风险。因为注册制还未正式实施,所以本文仅从创业板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在IPO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以及应该采取哪些相应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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