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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犯罪所得"的若干思考
作者姓名:
杨路锦
作者单位: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犯罪所得”的界定直接决定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与否,除了主观明知肯定是犯罪的所得除外,一旦有合法行为介入,可阻却“犯罪所得”的认定。在数额犯及次数犯中,“犯罪所得”应可溯及整个犯罪行为的每一次所得。而在部分销赃的情况下,只要前罪构成,分开销赃的行为不应阻却“犯罪所得”的认定。
关 键 词:
犯罪所得
界定
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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